宜宾学院考研:2020年7月四川宜宾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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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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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宜宾学院工作服务满5年。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的网站为宜宾学院招聘网站(),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9:00至2020年7月1日16∶3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学院2020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宜宾学院考研,以便宜宾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宜宾学院考研,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9:00至2020年7月1日17:00。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因个人未按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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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者宜宾学院考研,须及时登陆宜宾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0年7月2日8:30-2020年7月3日17:00到宜宾学院计财处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并到宜宾学院人事处盖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宜宾学院考研,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减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7月3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纳笔试考务费,由报考者于2020年7月6日17:00前到宜宾学院人事处申请退费(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315室)。宜宾学院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者,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2020年7月3日16:30前登录宜宾学院招聘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规定缴费后到宜宾学院人事处盖章。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未经宜宾学院盖章,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宜宾学院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总成绩 ×60%。